优酷微博截图。
一个账号只能登录一台手机?
针对部分用户关心的优酷账号登录问题,优酷近日回应称,优酷VIP协议规定,用户账号最多可同时登录3台设备,其中包含:手机端App1个、Pad端App1个、电视端3个、电脑客户端1个、网页端1个、车载端1个、其他端1个。优酷VIP用户同一时间可在2台设备观看,酷喵VIP用户同一时间可在3台设备观看。
这意味着,一个优酷VIP会员账号只能登录一台手机。
优酷表示,作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保护用户账号安全,打击黑灰产,并且考虑到绝大多数用户的使用习惯”。
不过,很多网友并不买账,纷纷“吐槽”,“一家三人追剧,难道还要开三个会员?”“把心思多用在创新上。”“一家人一起追剧算什么黑色产业链啊。”
不同平台账号可登录几台手机?
记者查询多个长视频平台发现,目前多数在线视频服务商未对用户进行“一个会员账号只能登录一台手机”的限制。
腾讯视频系列会员服务协议显示,同一个账号最多可以在五个设备,“设备”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端、电脑端、平板电脑端、网页端和电视端等终端设备,同一时间内同一账号最多在两个设备上登录及使用。
爱奇艺VIP会员服务协议规定,同一个VIP会员账号最多可登录的终端上限为5个,其中分设备限制为:手机端App 2个、Pad端App 1个、电脑端客户端1个、网页端1个、电视端2个、VR端1个、车载端1个,智能家居端1个。
芒果TV会员服务协议规定,同一个帐号最多可以在四个设备(“设备”指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及移动电话、平板电脑等手持移动终端设备)上使用,支持移动端、电脑端同时两台在线,电视端同时两台在线,且同一时间内同一帐号最多在两个设备上使用。
B站大会员服务协议则没有限制登录大会员设备的个数,只是规定用户不得采取出售、转让、盗用、租赁其他用户账户等方式进行大会员注册或通过出售、转让、盗用、转借、租赁其他大会员账户等方式享用大会员。
限制登录设备数量合理吗?
那么,优酷对VIP会员账号限制登录设备数量是否有法律依据?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对中新财经表示,视频网站通过协议约定及技术方式对于用户VIP会员账号进行限制,这本身并不违规。
优酷VIP会员服务协议截图。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发现,优酷VIP会员服务协议及酷喵会员服务协议都进行了更新,两份协议的最新版本生效时间均为2022年12月20日。
有消息援引优酷客服的话称,“一个优酷VIP会员只能登录一台手机”的规则变更时间是2022年12月20日,原因是"系统更新"。
赵占领指出,视频网站一般会在用户协议中约定,平台制定的规则也是协议的组成部分,网站对于平台规则或协议内容进行变更时应通过邮件、网站公式等方式告知,用户若不同意修改则应退出使用平台服务,若继续使用则视为同意这种变更。
不过,也有报道注意到,视频账号的使用确实存在“黑灰产”问题。
《北京日报》的报道显示,存在聚合平台售卖低价视频账号的情况。亦有业内人士透露,其背后存在多个有组织的个人或团伙使用群控手机等手段,注册账户、批量购买会员,并在第三方平台上进行倒卖、拆卖的情况。
有业内人士认为,优酷此举确实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视频账号“黑灰产”问题,但同时也会影响用户亲友间免费账号的共享。
对此,你怎么看?(完)
搜索
复制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